圣经的权柄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神所默示的圣经),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
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
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

提摩太后三章十六到十七节 (和合本)

几个世纪以来浸信会一直坚持圣经是基督教信仰与实践的唯一最终书面权柄。他们抵制那些声称不是这样的人,包括教皇、君王、主教、牧师和教师。宗教和世俗力量都因为对圣经权柄的这种委身而逼迫浸信会信徒。

浸信会认为圣经是有权柄的

因为圣经的性质浸信会认为它对信仰与实践是有权柄的。浸信会坚持认为圣经的神圣性质是其权柄的基督。没有其他著作比得上圣经。圣经在所有其他著作中独树一帜因为它的来源和内容都是神,在这点上他独一无二。

在我们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浸信会信徒单单是基于对圣经神圣性质的相信而接受了圣经的权柄。经文被引用来验证浸信会的信念与实践,而不需要太多努力来“证明”圣经的神圣性质。

然而,浸信会和其他人能够指出圣经神圣性、权威性的很多证据。例如,圣经的惊人统一尽管它是在数百年时间跨度中由不同的人写成的,旧约预言的应验如耶稣的生平与教训,数百年来圣经信息的持续相关性,其信息改变生命与社会的能力,以及圣经中对本身是神的话语的反复声明。

圣经权柄的性质

浸信会强调圣经是基督教信仰与实践的唯一书面权柄并否认其他著作,如信经、信仰表白、传统、神学家的教导以及宗派创始人的声明有这种权柄。尽管浸信会信徒可能会从这些文件中的一些获得洞察力并表达欣赏,但他们拒绝接受它们是有权柄的。

一些人因为浸信会信徒对圣经权柄的高度看中而指责他们崇拜圣经。当然,我们不崇拜圣经;我们把圣经中的神作为最终权柄来崇拜。圣经对我们来说有权柄是因为它的来源和内容都是神。

这是浸信会经常说圣经是我们唯一书面权威的原因。神是我们的最终权柄,圣灵感动人写下圣经,以至于正如《浸信会的信仰与信息》所说它是“神圣指示的完美保证。神是它的作者,救恩是它的目标,没有任何错误混杂的真理是其内容。”因此圣经对我们来说成为了神的启示。

耶稣基督是神最完全的启示。圣经将耶稣基督启示为万有的主。基督的主权和圣经的权柄是密切相关的;它们不是矛盾的而是互补的。

浸信会相信圣灵不仅赋予人们能力,不仅是记录有关神的真理而且也启发或光照人们解释并应用圣经。

圣经基本上是一种宗教权柄。著名的浸信会牧师-神学家Herschel Hobbs在《浸信会的信仰与信息》一书的24-25页中说,“圣经主要是一本宗教书籍。”他解释道,“说圣经是一本权威书籍不意味着它在人类思想的每个领域都是权威性的。它在科学领域不是权威。它没有这样宣称。” Hobbs还写道圣经没有宣称是历史、文学、哲学、心理学或科学的教科书。然而它包含了所有这些和更多方面的真实要素。

圣经的权柄与其他基本的浸信会信念有关

因为浸信会将圣经视为信仰与实践的唯一书面权柄,所以圣经对浸信会的教义和教会制度来说是根本性的。几个世纪以来,浸信会的信仰声明总是为所表明的每个信念引用经文。

浸信会信徒以圣经的权柄作为对各样事情信念的基础,例如,唯独本乎恩因着信得救,信徒皆祭司,灵魂的能力,信徒的浸礼,浸礼与圣餐的象征性质,只有重生的人才成为教会的会友,由会众进行的教会治理,教会的自治,宗教自由,以及宣教与事工上的志愿合作。

其中一些基本的信念以一种特别的方式与浸信会信徒如何看待并解释圣经有关。例如,对灵魂能力以及信徒皆祭司的信念使浸信会坚持认为每个信徒-祭司都有能力阅读跟理解圣经,并且每个信徒祭司阅读并解释圣经的机会和责任不应该被委托给别人。同样,浸信会坚持认为任何其他人或团体都不应该试图接手支配他人相信什么的权力。

浸信会宣称所有人都应该有自己拥有,阅读并解释圣经的自由。基于耶稣的生平和教训,浸信会坚持认为信仰不能被强迫,任何人都不应该试图这样做。对圣经的一个特定解释也不应该被强迫给另一个人。

解释圣经的教训

宣布所有信徒都有自己解释圣经的自由有没有危险呢?当然,有危险;奇怪的、甚至怪诞的解释可能会产生,因为不是所有人在他们的基督徒成长上都是同样成熟的,也不是所有人对圣经解释的原则都是同样了解的。

但是另一种情况更加危险:即相信少数人有权柄决定圣经教导的内容。毕竟,谁有权柄把这样的责任交在另一个人或团体的手中呢?此外,圣经学者们对圣经某些部分的解释也大不相同。谁要来决定哪些解释实际上是正确的呢?

这是否意味着一个人可以自由的相信他或她关于圣经及其教训想要相信的任何事情呢?浸信会宣布他们有这样做的自由,但这不意味着每个解释都是正确的。浸信会坚持认为这种解释圣经的自由伴随着沉重的责任。人们应该以祷告和谦卑查考圣经依靠从圣灵而来的引导。圣经的解释应该与信徒的团契分享,以获得洞见。应采用合理的解释原则。一个人的解释应该与过去和现在成熟基督徒的解释相比较,以便可能获得更好的理解。

结论

浸信会内部在圣经方面有很多不同看法,然而,虽然浸信会信徒在某些教义或实践上有分歧,他们却都使用圣经作为他们立场的权柄,而不是某些其他来源。因此,尽管浸信会信徒对圣经就某些教义和实践教导了什么可能有分歧,但我们都同意圣经是我们信仰和实践的唯一最终书面权柄。

 “我们相信新旧约的经文是从神启示的,并且它们包含了信仰与实践的唯一真正体系。”
摘自1840年在德州由(联合浸信会)通过的《信仰条款》